近日
临渭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必须为顾客进入药店做到测温扫码
销售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类等药品
必须使用陕药通进行实名登记
并留存使用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和身份证明
同时暂停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等
四类药品的网上销售
当前,正值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药品安全保障关键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式严峻复杂。
临渭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对于进店顾客,必须做到测温扫码。
销售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类等药品,必须使用陕药通进行实名登记,并留存使用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和身份证明,同时暂停上述四类药品的网上销售。
临渭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门店检查,要求
各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正确佩戴口罩,每日上班监测体温,留存从业人员体温登记表,做好自我防护。
从8月10日起,全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停止“四类药品”网上销售(包括但不限于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小程序,UU跑腿 等代买行为)。
如购买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以下称“四类药品”)、含兴奋剂类药品,应按照要求使用“陕药通”小程序进行实时上传,
并留存“四类药品”使用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和身份证明,所留存的核酸检测报告第一时间报局药械股。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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